外轮代理业务范围

发布时间:2024-06-06 点击:234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接受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承租人、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办理船舶进出口手续,联系安排引航、靠泊和装卸; 
•代理提单、运输合同,代办接受订舱业务; 
•办理船舶、集装箱以及货物的报关手续; 
•承揽货物,组织货载,办理货物、集装箱的托运和中转; 
•代收运费,代办结算; 
•组织客源,办理有关海上旅客运输业务; 
•其他相关业务。 
2.下列船舶由交通部指定船代公司办理代理业务: 
•外国的军事舰船; 
•实习船、科学考察船; 
•旅客运输船(含旅游船)、私人游艇; 
•工程船及其辅助船; 
•其它应该指定代理的船舶。


代替费用需满足的条件
亚马逊多渠道配送计划为其他网购平台提供配送服务深圳国际物流展
第三方物流的特征
2022-2027年中国仓储物流行业市场深度分析及投资前景展望报告
物流合理化的基本思路及途径
协同物流管理的特点
仓库储存管理
物流规划的一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