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知识

发布时间:2022-04-16 点击:489
根据铁计运57号《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凡具有爆炸、易燃、中毒、感染、腐蚀、放射性等易造成人身伤亡的货物,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保管过程中需要特殊保护的,属于危险品。关于危险货物的定义和分类,金川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分公司运输项目涉及的危险货物包括汽油、柴油、液氯、液碱和硫酸。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因此,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经营者的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品运输经营者的技术和业务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1、 汽柴油运输
按铁路危险货物分类的汽、柴油:优等易燃液体
2、危险特性:燃烧和爆炸危险
高度易燃,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可引起燃烧爆炸。高速撞击、流动和搅拌会因静电火花放电而引起燃烧和爆炸。蒸汽比空气重,能在较低的地方扩散到相当长的距离。遇火源会着火爆炸。
(1) 油罐和汽油储存桶附近严禁燃放烟花***。禁止将汽油和其他易燃物放在一起。
(2)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远离火和热。仓库温度不应超过30℃。炎热季节应采取喷淋、通风等降温措施。
(3) 严禁与氧化剂混合运输。夏天,早晚运输比较好。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和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源、热源、高温区和人口密集区。
3、铁路汽柴油运输危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措施
人为因素:
① 调车员在货物线上没有指挥到位,导致卡车冲出了泥土。
② 调车作业中,车辆非法调车,挂车前停车规定不落实,作业速度控制不当,造成汽、柴油罐车相撞。
③ 白沙窝站与白家嘴站之间的小型运行列车没有隔离。
④ 在车站调车时,防滑工作不到位,导致汽、柴油罐车脱险。拖车后铁蹄未及时拆除,导致汽柴油罐车断开。
管理控制措施: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标准化实施水平。监督检查现场及视频监控,督促操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落实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1) 根据《铁路车辆编组隔离表》的规定和《铁路技术管理规定》第162条的规定,内燃机车、电力机车、提速运行或检修后的机车和使用优等易燃液体和牵引力之间距离的熔炉。汽、柴油罐车的调车作业、白色分离工段的作业、原油的运输都是不可分割的。
(2) 根据《铁路车辆禁止滚动和限速联表》的规定,装载易燃液体的车辆禁止滑行,限速联动速度为3km/h,调车人员和司机应严格执行推进调车作业规定和挂车前“一站”规定。
(3) 根据《金川铁路专用线技术管理规定》第196条第3款,装***、压缩气体和超限货物的车辆速度为15km/h。
(4) 根据《兰州铁路局交通组织规则》第五十四条《油库、***库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附近调车规定》(技术规定第二十七条)
① 其他易燃易爆车辆和起火车辆不得进入。
② 内燃机车不得在油库、***库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附近停车和启动。
(5) 根据《金川铁路专用线交通组织规则》第80条《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措施》第(6)条的规定,危险化学品进场时严禁滑倒,危险化学品车辆编组、解体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6) 危险货物运输实行快速进出、快速调配的原则,减少货车进站停留时间。
(7) 调车人员按照《汽柴油运输作业指导书》进行拖车调配作业,货物线配备车辆到位指挥,防滑措施落实到位。
调车、检车、货运等作业人员发现汽、柴油罐车泄漏时,一方面要及时疏散泄漏车附近人员,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报告,由车站值班员通知经济警察和车站有关人员设置隔离区并加以保护,消除周围火源。泄漏隔离距离不小于50米,若泄漏较大,下风方向初始疏散距离不小于300米。
货船通知油库人员到现场进行泄漏处理。泄漏处理后,拆除安全隔离区。
危险化学品泄漏严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或分公司调度报告。报警和报告时,必须说明事故地点、危险化学品名称和泄漏情况。此外,作业人员在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时,应迅速撤离事故现场,等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