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付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5-04-25 点击:13
承运人迟延交付货物的,除依法可以免责的外,应当承担下面的责任: 
1.对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货物因迟延交付而灭失或者损坏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海商50条,2款); 
2.对由于自己的过失造成的货物因迟延交付而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商50条3款)。这里的经济损失包括货物市价下跌的损失,利息损失、工厂停工待料损失以及其他承运人已经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需要说明的是,这两项赔偿责任并非互相排斥的,可以同时适用。


苏州到包头物流专线_苏州到包头物流公司
泉州到凤城物流公司
石家庄到老河口物流公司
佛山到张掖物流公司
金华到灌云物流专线_金华到灌云物流公司
成都到吴忠物流公司
武汉到昌邑物流公司
洛阳到德宏物流公司